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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7-01-06  |  浏览:1254次  |  编辑:云平台

各有关单位:

  日前,《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已在科技部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月9日9∶00至2017年2月14日17∶00。所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2月16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500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8598075。

  三、申报咨询

  市科委合作交流处  张骄;联系电话:58832996。

  四、其他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科技部网站通知要求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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